西安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和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据见道网记者报道:2024年2月23日下午,《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现场介绍了新修改的《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及其修改背景与修改过程。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和会展业的不断发展,原《条例》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结合西安实际,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法规务实管用,对《条例》进行了修改。新《条例》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西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炳淳介绍,本次《条例》修改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共收集到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322条,最终采纳63条。修改后的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新《条例》在以下四个方面发生了主要变化。
明确一带一路国际会展名城建设目标,科学界定相关概念
《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提出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会展名城的目标和定位,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在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时,要明确国际会展名城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在其他章节对引进国际性会展品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平台作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为实现目标提供具体支撑。
同时,在《条例》中更加明确界定了会展业和会展活动的内涵。重新定义会展业是通过举办会展活动,促进工业、贸易、科技、旅游、养老、医疗等领域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强调了会展业促进其他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联动的特殊属性。增加了会展活动的概念,提出会展活动是举办单位在特定空间和一定期限内,按照特定主题,进行物品、技术、服务等展示,为参与者提供商务洽谈、技术推介、交流合作、现场体验等的活动。不再将会展活动局限于会议、展览、地方特色节庆活动这三个方面,为行业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
强化促进措施,推动行业发展
《条例》在推动产业融合、培育大型会展企业、打造品牌会展、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致力于提高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
明确并联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方便企业办理业务,《条例》第九条规定政府应当在线上和线下分别开设专门的会展服务窗口,实行综合受理,并详细规定公安、消防、城管等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主动加强业务协同,实行并联审批,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此外,第十一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咨询等驻场服务,并在其他条款对智慧场馆、会展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作出规定,体现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立法实践。
规范行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
《条例》规定政府、举办单位、参展单位等各方主体在会展活动中应当履行职责和义务,引导和监督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在依法公平竞争、保护无形资产。政府部门加强行业信用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条例》积极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和群众关切,还将会展业统计制度、会展基础设施建设、会展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调整。经过修改,《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会展业的支持力度,优化了服务保障措施,明晰了政府职责责任。(此文出自见道官网www.seetao.com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必究,转载请注明见道网+原文链接)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赵娥
评论
写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