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3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正式发布了《关于推进晶澳包头300MW绿色供电项目的通告》。通告中明确指出,自治区能源局已经基本批准并决定推进晶澳包头300MW绿色供电项目的实施工作。
该项目的基本概况如下:晶澳包头300MW绿色供电项目将新增一系列生产任务,包括26GW拉晶、20GW切片以及5GW组件的生产项目。这些新增任务预计会带来总计约25万千瓦的用电负荷,年用电量将达到惊人的20.7亿千瓦时。为确保项目用电的稳定性和绿色性,计划配套建设市场化并网的新能源发电设施,总规模达到30万千瓦。其中,风电设施规模为24万千瓦,光伏设施规模为6万千瓦。此外,还将配建电化学储能设施,其规模为4.5万千瓦/18万千瓦时,以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调节能力。
此次项目的投资主体涉及三方公司,它们分别是:晶澳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及内蒙古铭晟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共同携手,共同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责任,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关键词:工程施工、工程新闻、工程建设资讯
此外,对于晶澳包头300MW绿色供电项目,包头市发改委在核准过程中需特别关注新增负荷的开工建设情况。只有在新增负荷确实全面启动建设后,方可核准并允许配建的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发改委还需积极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严格依照申报方案进行项目建设,确保在项目所依赖的新增用电负荷全面投产之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投入运行。(此文出自见道官网:www.seetao.com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必究,转载请注明见道网+原文链接)见道网机械栏目编辑/周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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